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福清市公安局于2024年12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买球对福清市公安局一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买球(中国)。
一、项目概况
福清市公安局一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福建省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调查地块面积为6513平方米,建设福清市公安局一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福清市公安局一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符合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福清市公安局
通讯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联系人:丁熙钊 电话:13788858630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买球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黄翰卿 联系电话:1580600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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