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高铁新区B区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买球(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瓯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买球对建瓯市高铁新区B区5-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买球(中国):一、地块概况建瓯市高铁新区B区5-1地块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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